学校所属各级党组织:
《中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业经2020年7月8日学校党委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中共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26项)
作为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全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1.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市委重要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党的理论水平。
3.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宣传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尊崇《中国共产党章程》、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体党员头脑,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增加拒腐防变能力,教育广大党员自觉按照党章标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4.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加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和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课堂教育教学管理、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有关项目资金管理、重点岗位人员教育管理、各类社团管理、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确保学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5.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每年按要求向市委、市纪委及时报送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
6.坚决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严格执行党务公开、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坚持防微杜渐,通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纠正解决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7.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研究“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同步跟进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人;坚持重大民生事项先调研论证、先征求意见、先评估风险;坚持对非涉密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决策结果,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8.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促进党内生活的严格规范。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9. 加强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10.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加强压力传导,推动工作任务落实,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11.明确班子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制定责任清单,解决具体问题,推动责任落实。每年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12.领导、支持和监督学校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加强对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及党委办公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把考核工作与年度考核、目标管理考核等工作相结合,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优评先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支持学校纪委开展监督工作,接受师生监督。
13.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发挥带头作用,每年对分管部门、单位、联系的党组织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落实好责任追究。
14.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严格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加强统筹,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及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高质量调研报告。
1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彻选人用人全过程。
16.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管理考核办法,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7.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8. 科学构建干部梯队,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着力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基层一线工作中发现、识别、使用年轻干部。
19.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监管不力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20.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二级学院制度、联系基层支部制度、听课制度、接待日和学校、部处、院(系)领导干部分层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制度,深入二级学院、党政机构、教辅机构、科研机构调查研究,促进学校各级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单位,了解和掌握师生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受理师生信访举报,集中排查解决损害师生利益典型信访案件工作,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师生利益,推动形成育人合力。
21.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推进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22.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主动接受和鼓励纪委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
23.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指导、协调、督办,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重处分和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25.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26.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各部门办事公开等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分类排查廉政风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涉及招生、就业、招聘、职称、科研项目、奖贷困补等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清单(19项)
党委书记对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考核和责任查究机制,按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估、督促整改。每学期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党委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
3.每学期至少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一次以上,分析判断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了解和把握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
4.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5.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等制度,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监督。
6.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7.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党委中心组活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8.认真落实党委书记上党课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每年至少为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每学期至少为学生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
9.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重要问题的研究分析、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对发现的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10.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年至少约谈一次领导班子成员,适时约谈重要岗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汇报。
11. 每年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同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至少谈话一次,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抓早抓小,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对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约谈班子成员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时应有适当工作记录。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12.认真执行联系基层、听课、接待日等制度,主动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社团、进讲座、进网络,每年听课不少于4学时,定期深入教学系部、教辅部门、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受理信访举报,集中排查解决损害师生利益典型信访案件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13.坚持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落实干部选任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主动接受和支持纪委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支持纪委对发生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纪律审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支持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办案。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5.每年向纪委和党委有关部门部署一定数量的党建研究题目;重视并支持廉政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
1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意见。
17.涉及干部、人事、财务、资源、基建等重要权力运行问题、党务校务公开问题、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等,亲自过问把关,认真组织研究解决。
18.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19.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每年带头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婚丧喜庆等有关事项。
三、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清单(15项)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步推进落实。
3.及时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检查,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所联系二级学院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每学期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汇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
4.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审阅把关,提出指导意见。
5.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针对分管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深入调研,
形成调研报告。
6.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门或联系二级学院上一次党课。积极参加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7.加强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教育管理,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中层干部谈话一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8.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报告。
9.主动接受纪委监督,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对存在问题的分管部门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审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0.研究安排分管领域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尤其是涉及人、财、物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同时跟进相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1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2.认真执行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听课、接待日等制度,每年听课不少于4学时,主动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社团、进讲座、进网络,定期深入教学系部、教辅部门、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受理信访举报,集中排查解决损害师生利益典型信访案件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主动接受纪委、师生等的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14.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每年带头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规定及时向纪委报告婚丧喜庆等有关事项。
15.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党委报告有关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和评议。